入户办理网

栏目导航
人才引进落户栏目

向引进人才发放一次性安家费,是否需要代扣个人所得税?

栏目:人才引进落户 人气:0 发布日期:2023-04-01 来源:网络

落户咨询二维码  

向引进人才发放一次性安家费,是否需要代扣个人所得税?

(向引进人才发放一次性安家费,是否需要代扣个人所得税?)

  

问:我单位现向引进的研究生人才发放一次性安家费3万元,请问是否需要代扣个人所得税?

  

答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第四条第七项规定,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、职工的安家费、退职费、退休工资、离休工资、离休生活补助费,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。上述单位向引进的研究生人才发放一次性安家费,如符合上述规定,可以免纳个人所得税。如不符合上述规定或以“安家费”名义向员工发放收入,应作为“工资、薪金所得”项目由发放单位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。

声明: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,经本站整理和编辑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、交流和学习之目的,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,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,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,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。管理员邮箱:y569#qq.com(#转@)

推荐资讯点击咨询
最新资讯点击咨询
热门资讯点击咨询
相关资讯点击咨询
推荐内容点击咨询
热门内容点击咨询